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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21:29:04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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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的历史渊源可追溯至1895年北洋西学学堂创办的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矿冶学科。1952年,学校由天津大学(原北洋大学)、清华大学等6所国内著名大学的矿冶系科组建而成,名为北京钢铁工业学院,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钢铁工业高等学府。1960年,更名为北京钢铁学院,并被批准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1984年,成为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1988年,更名为北京科技大学。1997年5月,学校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行列。2006年,学校成为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4年,学校牵头的,以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为核心高校的“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国家“2011计划”。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学校获批国防科工局、教育部共建高校。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建校七十余年来,学校逐步形成了“求实鼎新”的校训精神、“学风严谨,崇尚实践”的优良传统和“追求卓越、勇于争先”的新时代北科精神新特质,为社会培养各类人才30万余人,其中许多人已成为国家政治、经济、科技、教育等领域尤其是冶金、材料行业的栋梁和骨干。党和国家领导人罗干、刘淇、徐匡迪、黄孟复、范长龙、郭声琨、刘晓峰等都曾在校学习,另有41名校友当选为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一大批校友走上中国一重、中国宝武、中国矿产资源、北汽、河钢等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重要领导岗位。学校为我国钢铁工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被誉为“钢铁摇篮”。

学校本部位于高校云集的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全校占地约80.3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95.01万平方米。学校现有1个国家科学中心,1个“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共建),2个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1个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2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安全监管监察科技支撑工程,6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际合作基地、创新引智基地等。特别是,学校作为首个教育部直属高校牵头建成了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并组建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图书馆实体馆藏252.8万余册(件)。定期出版《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inerals,Metallurgy and Materials》(《矿物冶金与材料学报(英文版)》)《工程科学学报》《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金属世界》《粉末冶金技术》《思想教育研究》《物流技术与应用》等重要学术刊物。

学校由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数理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高等工程师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自然科学基础实验中心、体育部、管庄校区、天津学院、顺德创新学院、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新材料技术研究院、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院、融合创新研究院、大安全科学研究院、北京材料基因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前沿交叉科学技术研究院、城镇化与城市安全研究院、金属冶炼重大事故防控技术支撑基地、碳中和研究院、生物农业研究院等组成。现有2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6个本科专业。学校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科学技术史4个全国一级重点学科学术水平蜚声中外(2017年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安全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外国语言文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一批学科具有雄厚实力,力学、物理学、数学、信息与通信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纳米材料与器件物理学、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等基础学科与交叉学科焕发出勃勃生机。2019年,安全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科学与工程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行列。

截至2022年12月,全日制在校生2.7万余人,其中本科生13675人、研究生12894人(其中硕士生8792人、博士生4102人)、国际学生732人;另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9237人。已形成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教育、国际学生教育、继续教育多层次、较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拥有一支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领衔的高质量师资队伍。教职工总数3351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666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778人,其中专任教师2171人,在站博士后418人。现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4人,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13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10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6人,“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6人、青年拔尖人才2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9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4人,北京市教学名师39人,教育部跨世纪人才/青年教师奖/新世纪优秀人才103人。

学校的科研实力十分雄厚。1978年至今,共申请专利11889项,授权专利8808项;有2000余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委级等各种奖励,其中国家级奖励182项。1999年教育部编辑的《中国高等学校科技50年高校获奖重大成果一览表》中收录北京科技大学12项重大科研成果,在全国高校中名列前茅。“十三五”以来,学校共获得15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中,“块体非晶合金的结构与强韧化研究”“一维氧化锌的界面调控及其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成果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作出了重大科学贡献;“电弧炉炼钢复合吹炼技术的研究应用”“复杂组分战略金属再生关键技术创新及产业化”“高性能特种粉体材料近终形制造技术及应用”等大批科研成果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学校不断拓展社会服务领域和发展空间,与国内220多个省区市政府、大型企事业单位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同时,学校瞄准世界前沿,加强国际合作,深化中外人文交流,加快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日本东北大学、英国剑桥大学、美国密西根大学等230余所海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友好合作关系,持续为促进民心相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听党话、跟党走、有理想、有本领、具有为国奉献钢筋铁骨的高素质人才。高度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学校学生在历年国家及北京市的各种竞赛中多次获得殊荣。特别是学生团队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与社会实践大赛等竞赛中屡创佳绩,MEI机器人团队、智能车队先后获评大学生“小平科技创新团队”。学校多次荣获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蝉联首都高校最高集体荣誉“挑战杯”并捧得全国“优胜杯”。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北京市文明校园”“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北京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普通高校”“首都文明单位标兵”“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北京市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积极营造“科学与艺术共融,人文与创新并存”的校园氛围。学生艺术团屡获佳绩,原创校史话剧《绽放》获得校园戏剧最高奖。2018年,学校入选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的体育竞技水平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在北京乃至全国享有盛誉,涌现了一批以巩立姣、李敏宽、楼大鹏等为代表的国家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体育官员。学生田径代表队在全国及北京市高校竞赛中数度摘桂;女篮代表队在北京市高校联赛中连续12次夺冠,并于2005年挺进CUBA全国八强。学校目前拥有约10.5万平方米的现代化体育场地。学校体育馆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竞赛场馆,圆满完成了奥运会柔道、跆拳道,残奥会轮椅篮球、轮椅橄榄球四项赛事,学校体育馆团队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以国家主席身份给学校全体巴基斯坦留学生回信;2022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给学校老教授回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回信为学校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路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面向未来,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坚持特色、争创一流,为铸就科技强国、制造强国的钢铁脊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数据截至2022年12月) 


党委书记武贵龙
校长杨仁树
党委副书记杨仁树 于成文 孙景宏 张大林
纪委书记张大林(兼)
副校长吕昭平 郑安阳 张卫冬 王鲁宁
黄武南 焦树强
党委常委武贵龙 杨仁树 吕昭平 于成文 孙景宏 张大林 郑安阳 张卫冬 黄武南 焦树强 彭庆红 盛佳伟 尹兆华
  • 姓名职务任职时间
  • 魏景昌党支部书记 / 副院长1952.12-1953.10 / 1952.12-1956.6
  • 林   楠党总支书记1953.10-1954.11
  • 杜若牧党总支书记1954.11-1956.4
  • 高芸生党委书记 / 院 长1956.9-1966.7 / 1956.6-1966.7
  • 金昭典党委书记1973.8-1975
  • 成   克党委书记1975-1979.2
  • 叶志强党委书记1979.2-1980.8
  • 刘少华党委书记1980.8-1983.5
  • 张文奇院 长1979.2-1983.10
  • 符   荣党委书记1983.5-1992.4
  • 王   润院 长1983.10-1990.10
  • 李静波党委书记 / 校 长1992.4-1995.4 / 1990.10-1993.3
  • 杨天钧代党委书记 / 校 长1995.4-1997.12 / 1993.3-2004.6
  • 刘建平党委书记1997.12-2003.1
  • 徐金梧校 长2004.6-2013.1
  • 罗维东党委书记2003.1-2016.5
  • 张欣欣校 长2013.1-2018.7
  • 武贵龙党委书记2016年5月至今
  • 杨仁树校 长2018年7月至今

注:1952年10月,中共北京钢铁工业学院临时党支部成立,隶属清华大学党委领导。

  1952年12月,中共北京钢铁工业学院支部委员会成立,直属中共北京市委领导。

  1956年3月31日,中共北京市委高校党委批准北京钢铁工业学院成立党委。

序  言

北京科技大学的历史渊源可追溯至1895年北洋西学学堂创办的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矿冶学科。1952年,学校由天津大学、清华大学、唐山铁道学院、山西大学、北京工业学院、西北工学院等高校的部分系科组建而成,名为北京钢铁工业学院,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钢铁工业高等学府;1960年,更名为北京钢铁学院,并被批准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1988年,更名为北京科技大学;1997年,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原隶属于冶金工业部,1998年划转教育部直属,同年,北京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并入。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

建校以来,学校以“钢铁强国、科教兴邦”为使命,积淀了“学风严谨、崇尚实践”的优良传统,熔铸了“求实鼎新”的精神品质,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科技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赢得了“钢铁摇篮”的社会美誉。

面向未来,学校秉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和“特色化、精品化、国际化”的办学思路,以探求真理、培育栋梁、造福社会、传承文明为己任,主动投身于民族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努力建成一所大师群集、英才辈出、兼容并蓄、特色突出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学校的法律地位,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保障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和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北京科技大学,简称北科大、北京科大,英文全称为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eijing,英文缩写为USTB。

第三条  学校法定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学校的网址为:http://www.ustb.edu.cn。

第四条  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国家举办,主管部门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第五条  学校举办者和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审核学校发展规划,监督和规范办学行为,任免主要负责人,考核、评估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决定学校合并、分立、终止等事项,行使调整配置教育资源等职权。

学校举办者和主管部门保障学校行使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开展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办学活动;保障学校办学经费和办学条件,为学校的发展改革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履行法律  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学校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人才的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学校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七条  学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师生为根本,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实施高等教育。

第八条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培养人格健全、专业过硬,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宽广国际视野、突出实践能力、深厚人文底蕴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第九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学校坚持依法治校、学术自由、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完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

第十一条  学校依法依规,根据发展需要和科学高效的原则,自主确定校内机构设置、岗位配备和管理办法,自主选聘和管理教职工、评聘职务职级、制定薪酬体系和相关福利待遇。

第二章  办学功能与形式

第十二条  学校以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其他类型教育。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国家政策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订招生方案,自主调节学科专业招生比例;依法自主确立和调整招生的标准和条件,建立多样化选才体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的原则招录学生。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国家战略和学校发展,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确定人才培养标准,制订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和教材建设,组织实施教学活动。依法自主调整具体修业年限,建立教学质量评估保障体系。

第十五条  学校依法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申请者授予相应的学位。

学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可向为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卓越的学者或者著名的社会活动家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十六条  学校面向科学前沿、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行业进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推动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

第十七条  学校利用自身优势和办学条件,通过多种方式主动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持。

第十八条  学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积极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建设特色大学文化,推进文化传承创新,为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和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作出贡献。

第十九条  学校推进国际化战略,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学生教育、国际科技文化交流等国际教育合作。学校可根据发展需要依法开设境外办学点,扩大国际影响力。

第三章  教职工与学生

第二十条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师生员工本校各项规章规定及与本校合同约定的权利。

学校的师生员工应依法、依规、依约履行相应义务,维护本校声誉和利益,经学校批准方可对外代表学校签订合同(协议),或以学校师生员工身份及其他职务身份签订与学校利益相关的合同(协议)。学校建立师生员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申诉机构及程序。

第二十一条  学校教职工由专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组成。学校实行合同聘用聘任制度,公开招聘教职工。

第二十二条  学校制定人事管理制度,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年度和聘期考核评价,其结果作为教职工聘用、调整和奖惩的依据。

学校重视师德建设,将师德作为教师绩效评价、聘用聘任和奖惩的首要标准。

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工作职责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工作机会和条件;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各级各类奖励及各种荣誉称号;

(四)依照法律、法规、学校规定和合同约定,获得薪酬和福利待遇;

(五)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就职务、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四条  教职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诚教育事业,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勤奋尽职工作;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学术道德规范,尊重学术自由,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教学科研水平、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

(三)爱校荣校,珍惜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四)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五条  讲座教授、兼职教授、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在站博士后、访问学者、进修教师等其他教育工作者,在学校工作期间,依照法律法规、学校规定和合同约定,享受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第二十六条  学生是指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学员是指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其权利义务由学校另行规定。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平等使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辅修或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完成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二)获得全面的素质教育,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勤工助学活动,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社团及文化体育等活动,公平获得在国内外深造和参加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机会;

(三)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励,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助学贷款等,获得就业、创新创业教育和服务;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五)知悉关涉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的办学、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校期间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珍惜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二)遵守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个人修养;

(三)恪守学术道德,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完成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等费用,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九条  经学校同意,学生可以依法申请组建成立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在学校领导和管理下依法开展符合其宗旨的活动。

第四章  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

第三十条  中国共产党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加强大学文化建设;

(四)保证依法治校,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

(六)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七)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和老干部工作;

(八)党内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一条  学校党委由中国共产党北京科技大学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5年。党委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闭会期间,由其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行使其职权,领导学校工作。

学校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基本制度。学校党委制定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由党委书记定期主持召开会议。

第三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北京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由学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学校的反腐败工作,履行党内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十三条  校长是学校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产生,每届任期5年。其主要职权是: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思想品德教育和国际交流合作;

(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按干部工作权限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四)负责教师队伍建设,聘用与解聘教职工,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五)拟订和实施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六)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七)尊重和维护学术委员会的地位,支持其履行职权,保障其决议的执行,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的行政决策议事机构,是校长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校长办公会成员包括校长、副校长、总会计师、校长助理等,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可视情况参加。会议根据其议事规则,由校长定期召集并主持召开,按照集体讨论、校长决定的原则,讨论处理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三十五条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咨询机构,对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建设等重大事项,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校务委员会成员由学校的院士代表、教授代表、领导班子成员、离退休校领导代表、基层单位负责人代表、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代表、教师和学生代表等组成,主任委员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校务委员会根据其章程的规定组建并履行职责。

第三十六条  学校尊重和保障教师、学生在教学、研究和学习方面享有学术自由,依法设立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管理和协调学校学术事务。学校依法保障学术组织行使学术权力,维护学术活动的独立性。

各学术组织具体组成原则、负责人产生办法、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等,依照各自章程或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照有关法律、规章,负责学术事务审议、决策,学术水平评价,学术咨询,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和学术纠纷裁决等。

学术委员会由学校各学科、专业教授推荐选举的委员和校长直接聘任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数的1/5)组成,委员人数为不少于21人的单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每届任期4年,连续任职不超过2届。校长不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学术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在学院或独立建制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分委员会或者委托教授会承担相应职责。

第三十八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是依法负责学校学位管理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生教学工作咨询、审议、决策,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授予及撤销,新增研究生导师的审核及决定,学位授权点设置、评估、调整工作的审核及决定等。

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人数为不少于21人的单数,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每届任期3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需要在学院或独立建制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分委员会,并授权其组织学院有关学科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查学位论文、组织答辩,就是否授予学位提出意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监督并作出最终学位授予决定。

第三十九条  教学委员会是学校本科教学工作重要问题审议和指导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本科教学工作咨询,重要教学事务审议或决策,教风和学风建设等。

教学委员会委员人数为不少于15人的单数,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每届任期4年。

第四十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是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标准等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审定其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人数为不少于15人的单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每届任期4年。

第四十一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全校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其主要职权是:对学校章程的制定及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对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财务工作等专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审议提案办理情况报告;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等。

教代会主席团是教代会的常设领导机构,于教代会闭会期间代为行使职权。学校工会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学校教代会可下设二级教代会,具体设立办法、议事规则及职权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条  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全校学生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其主要职权是:审议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报告及提案办理情况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研究生会委员会;制订及修订学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章程;讨论与学生切身利益有关的重大事项;开展学生代表提案工作,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学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定期召开,闭会期间分别由北京科技大学学生会和研究生会代为行使职责。

第四十三条  学校依法设置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各群团组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四十四条  校内各民主党派和其他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四十五条  学校根据需要设置学科建设、人才工作、招生、学生工作、国际交流等专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各组织机构根据学校授权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第五章  教学科研机构与附属机构

第四十六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需要设置若干学院(系)、研究院(所、中心)等教学科研机构。

教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变更或撤销须经过充分论证,校学术委员会评估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并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

经学校批准,学校下属机构方可代表学校或以学校机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协议)。

第四十七条  教学科研机构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主体。学校本着事权相宜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规范有序地赋予其相应的管理权力,指导和监督其相对独立地自主运行。

第四十八条  学院的职责和职权是:组织制订实施本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行政规章制度细则;组织本单位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思想品德教育和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制订本单位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实施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筹措经费,保护和管理由本单位使用的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支持其履行职责,保障其决议的执行;行使学校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九条  院长是学院的行政负责人,按规定程序产生,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4年,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2届。院长受校长委托全面负责学院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队伍建设、行政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日常工作,落实学术分委员会(或教授会)决定的学术事项。院长定期向校长和学院教代会报告工作。

第五十条  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学校党委批准,设置学院党的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全面负责学院党委(党总支)的工作。学院党委(党总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主要职责是:领导学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在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好政治关、师德关;支持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五十一条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会议依照其议事规则定期召开,讨论决定学院发展运作的各项重要事务。

第五十二条  学院可根据需要设立教授会。教授会是学院重大事项咨询与学术事项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审议学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发展事项等,对学院整体工作提出咨询意见;推荐院长人选;选举学院学术组织人选,根据实际情况,可代行相关学术组织职能;监督学院行政班子和学术组织工作。教授会根据相关规定组建并履行职责,原则上由教授组成,设主任1名。主任由院长提名或教授代表联名推荐,选举产生。

第五十三条  具有独立建制的教学中心、科研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以及根据有关规定由学校授权设立相应级别的教学科研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参照本章程对学院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第五十四条  学校设立公共服务机构,根据学校授权和相关规章制度履行服务职能,为教职员工和学生提供图书管理、档案管理、网络信息、后勤保障、医疗卫生等服务。

第五十五条  学校附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依法按学校规定实行相对独立的运营和管理。学校对投资入股的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保障学校合法权益。

第六章  经费、资产、后勤

第五十六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收入为辅。学校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渠道,筹措事业发展资金,增加办学资源。

第五十七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监察制度,控制财务风险,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预决算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公开财务信息。

第五十八条  学校坚持勤俭办学,依法依规自主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设节约型校园。

第五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依法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自主管理,在确保资产安全和完整的基础上,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学校保护并合理利用学校以及与学校密切相关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和知识产权等其他无形资产。

第六十条  学校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教职工和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

第六十一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第七章  学校与社会

第六十二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学校面向社会、开放办学的咨询议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学校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指导和监督,促进学校与社会建立广泛联系与合作,拓展学校办学资源,支持学校事业发展。

理事会由热心学校教育事业,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代表以及各界知名人士、校友代表组成,依法根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六十三条  学校设立校友总会,依法根据其章程开展活动。校友是指曾在学校登记注册的师生员工,获得过学校荣誉职衔的人士,以及经校友会理事会批准获得校友会会员资格的机构、团体和个人等。

学校以多种方式联系和服务校友,为校友的继续教育提供便利,鼓励校友参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向对国家和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校友,授予荣誉称号或设志纪念。

第六十四条  学校依法注册成立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会通过吸收接纳境内外社会各界各种形式的捐赠、募集资金等方式,增加学校办学资源,依法根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学校根据捐赠方的意愿,在广泛听取意见后,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对特定校内机构、建筑物、道路或景观等予以命名或铭文纪念。

第六十五条  学校与外界缔结协议联合设立的组织机构,根据协议依法开展合作办学、协同创新、技术开发、教育实践等活动。

第六十六条  学校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举办者、师生员工、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第八章  学校标识

第六十七条  学校校训是“求实鼎新”。

第六十八条  学校校标是由两个同心“北科蓝”圆环构成的图案。外环由北京科技大学中英文名称和建校年份“1952”组合而成,内环以“青铜鼎”为主体造型,鼎身以小篆书写“求实鼎新”。

第六十九条  学校校徽包括徽志和徽章。学校徽志为圆形,以校标为图案。学校徽章为题有校名的长方形证章。

第七十条  学校校旗为长方形旗帜,长宽比为3:2,中央印有校标和规定字体的校名。

第七十一条  学校校歌为《北科华章》与《摇篮颂歌》。

第七十二条  每年的4月22日为学校校庆日。

第九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的制定和修订经学校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经核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章程的修订须由学校教代会1/5以上代表提议,校长办公会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也可启动修订程序。

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生效后制定的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本章程生效前制定的学校规章制度有存在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北京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是由教授和专家代表组成的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相关职权。学术委员会的宗旨是遵循学术规律、把握学术方向,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弘扬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声誉,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

依据《北京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等相关规定,通过广泛征询意见、充分发挥民主、严格履行程序,学校遴选产生35名委员,成立第八届学术委员会。经全体委员投票选举,谢建新院士当选为主任委员,王鲁宁、吴爱祥、彭庆红当选为副主任委员。学术委员会下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学术分委员会作为校学术委员会的分支机构履行相关职责。学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秘书处),挂靠发展规划处,负责处理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

作为学校最高学术机构,北京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从学校全局和整体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能,建立和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构建以学术为基石的现代大学学术治理结构,扎实推进教授治学的实践探索。坚持在党委领导下,正确处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在学科建设、教学指导、科学研究、人才评价等方面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

 


 一、校徽

        校徽是由两个同心圆构成的图案。外环由北京科技大学中英文名称和建校年份“1952”组合而成;内环以“鼎”为主体造型,嵌入校训“求实鼎新”。

        鼎作为“国之重器”,是中华悠久文化的象征和我国冶金科技文明的代表。这一图案生动准确地反映了北科大的学科背景、行业特色和文化根源,体现了学校建校60年来引领钢铁行业发展、支撑国家工业化建设的卓越贡献,彰显了学校在国家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创新发展的坚定信心。在汉语中,“鼎”还具有“鼎力”、“鼎盛”、“鼎新”等正向联想和竭尽全力、团结同心、国家兴盛、社会和谐等一系列正面引申义,代表了北科大人沉稳刚毅、众志成城、为中华之崛起、奉科技以强国的精神品格。

       “鼎”的正中是以小篆体书写的校训,具有鲜明的历史厚重感、文化传承性和视觉冲击力。校徽与校训有机结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不仅便于识别和记忆,更能体现和激励全体师生“求实鼎新”的精神追求。

       校徽色调为“科技蓝”,与整体设计风格和校训内涵达到高度统一,充分体现了学校坚实深厚的学术底蕴、朴实严谨的治学准则和开放包容的大气姿态。

 

二、校训——求实鼎新

    “求实”,意为坚持从实际出发、通过客观冷静的研究探求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知,代表了学校恪守学术规律、追求科学真理的价值取向;“鼎新”,语出《周易·杂卦》“鼎,取新也”,意为树立新的标准、风气等,体现了学校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的精神特征。

    “求实鼎新”合并使用,既是对学校“学风严谨、崇尚实践”优良传统的传承,也是对全体北科大人实事求是、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激励和号召,更是学校深化改革、科学发展、不断铸就新辉煌的有力宣言。 

学院14
本科专业56
有权授予博士学位学科/专业20/82
有权授予硕士学位学科/专业30/140
国家一流学科4
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2
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
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
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3
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7
交叉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2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7
科研机构69
        国家科学中心1
        “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1
        国家重点实验室2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2
        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1
        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
        省部级科研基地64
学校藏书(万册)247.9
教职工人数3399
        中国科学院院士4
        中国工程院院士11
        教授(含相应职称)642
        副教授(含相应职称)957
全日制学生人数26998
        本科生13732
        硕士生8589
        博士生3917
        专科生1
校园面积(平方米)803855


教务处简介

教务处是在学校党委和校长、主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教务处的职责如下:

    1. 制定学校本科教育总体发展规划,建立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

    2. 负责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组织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调整,组织制定和审核教学计划及课程教学大纲,统筹推进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

    3. 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

    4. 负责本科教学的总体运行工作,合理安排教学任务,科学规范组织教学,监督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组织本科教学考试工作。

    5. 负责本科实践教学环节的建设、管理及实施工作,完善本科实验、实习教学条件建设。组织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项目及学科竞赛活动。

    6. 负责本科生注册及学籍管理、学籍维护与处理工作;组织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证、学位证发放与管理工作;组织转专业、校际交流、研究生推荐免试、攻读双学位和修读辅修学位等相关工作。

    7. 负责为学生办理学历/学位证明、成绩证明、在读证明、排名证明等文件,为教师办理授课学时证明、承担教改项目证明、教学奖励证明等文件。

    8. 统筹班导师、全程导师体系建设工作。

    9. 负责涉及学术不端、违反学习纪律的纪律处分具体工作。

    10.负责本科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估,制定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专业认证以及有关专项教学检查与评估工作。

    11.负责组织开展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培训,为教师提供教学咨询、诊断与指导服务。

    12.负责本科教学经费的总预算和分配方案,负责本科教学工作量的核定以及教学津贴的核算与分解。

    13.负责本科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教学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14.负责全校多媒体教室的建设、管理、维护及维修,负责特色智慧教室、录播教室、绘图教室等特色教学设施建设及管理,全面保障正常教学开展。

    15.负责教学区有线电视网络的建设、维护与管理。

    16.为全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提供现代教育技术保障和支持。

教学委员会

北京科技大学教学委员会是由教授和专家代表组成的专门机构,旨在提高教学质量,使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委员会对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审批、咨询和指导。

北京科技大学教学委员会由 15-21 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主管本科教学的副校长任主任委员。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校教学委员会会议须有2/3(含)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并主持。校教学委员会决议事项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大教学事务决策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需以投票方式做出决定时,须经与会委员2/3(含)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校教学委员会就相关事务做出决定后,在异议期内如有人提出复议,须征得1/3(含)以上委员同意,方可召开委员会会议复议。经复议通过的决定不再复议。

校教学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 对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提出咨询意见;指导学院教学委员会的工作;对学校教风和学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审议学校教学相关事项:

(1) 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

(2) 学校本科专业调整方案;

(3) 推荐国家和北京市的教学项目及人选;

(4) 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

(5) 校级教学名师;

(6) 青年教学骨干人才;

(7) 年度教育教学奖励;

(8) 本科教学年度经费预算;

(9) 其他相关教学事宜。

    3. 审批学校教学相关事项:

(1) 学院教学委员会;

(2) 本科培养方案和培养方案执行版;

(3) 教学改革规划;

(4) 教材建设规划;

(5) 课程建设规划;

(6) 本科实验教学条件建设规划;

(7)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8) 课程建设项目;

(9) 教材建设项目;

(10)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11)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报告;

(12) 其他相关教学事宜。

本科教育教学督导组

北京科技大学实行校、院两级督导制,学校设立校级教学督导组(以下简称“校督导组”),学院设立院级教学督导组。

北京科技大学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督导组是对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研究的专兼职结合的咨询性专家组织,督导组遵循“督”与“导”相结合,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秉承以学生和教师为本的理念,服务于学生成才的需要,服务于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的需要,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需要。

督导组由具备丰富的本科教学相关工作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在职或退休的教师组成,他们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学校本科教学的规章制度,熟悉高等教育教学的现状和规律;热心教学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负责。


督导组的工作职责:

校督导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学校各本科教学单位和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价与反馈等,承担督教、督学、督管、督办的任务。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随堂听课。开展听课评课工作,深入了解教情、学情,及时发现课堂教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积极与师生交流并反馈意见,针对性地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改善课堂教学效果。

2.专项检查。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教学检查活动,包括教学秩序和考试秩序的巡视,培养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的审阅与检查,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报告及各类教学档案的检查等。

3.专题调研。对学校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中存在的特殊问题、重点问题等进行跟踪调研或专项调研,为学校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4.教师考察。对学校新上岗教师进行授课效果考察,对晋职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考核等。

5.发掘推荐。发掘各类优秀教师、优秀课程、优秀教材和优秀教学改革项目,并向学院和学校推荐。

6.咨询服务。参加各类教学工作研讨会,撰写《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督导简报》,及时提供教学动态信息,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咨询服务。

7.学校委托的其它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工作。

教务处机构设置

教务处设处长1人,副处长4人。下设处长办公室、教学科、教务科、教学研究科、注册中心、教学质量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终身教育科、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共9个科室。挂靠单位2个,分别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自然科学基础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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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本科专业目录

序号学科门类二级类专业代码专 业 名 称授予学位学制
1经济学经济与贸易类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4年
2金融学类020302金融工程经济学4年
3法学法学类030101法学法学4年
4社会学类030302社会工作法学4年
5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03思想政治教育法学4年
6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050201英语文学4年
7050203德语文学4年
8050207日语文学4年
9理学数学类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学4年
10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理学4年
11物理学类070202应用物理学理学4年
12化学类070302应用化学理学4年
13生物科学类071002生物技术理学4年
14生物科学类071004生态学理学4年
15统计学类071201统计学理学4年
16工学材料类080401材料科学与工程工学4年
17080402材料物理工学4年
18080403材料化学工学4年
19080404冶金工程工学4年
20080406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工学4年
21080413纳米材料与技术工学4年
22矿业类081505矿物资源工程工学4年
23081501采矿工程工学4年
24081503矿物加工工程工学4年
25机械类080201机械工程工学4年
2608020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学4年
27080205工业设计工学4年
28080207车辆工程工学4年
29仪器类080301测控技术与仪器工学4年
30080303T智能感知工程工学4年
31能源动力类080501能源与动力工程工学4年
32080503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工学4年
33自动化类080801自动化工学4年
34080803T机器人工程工学4年
35电子信息类080701电子信息工程工学4年
36080703通信工程工学4年
37080717T人工智能工学4年
38计算机类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4年
39080904信息安全工学4年
40080905物联网工程工学4年
41080907智能科学与技术工学4年
42土木类081001土木工程工学4年
43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学4年
44081008T智能建造工学4年
45矿业类081507T智能采矿工程工学4年
46能源动力类080504T储能科学与工程工学4年
47环境科学与工程类082502环境工程工学4年
48082503环境科学工学4年
49安全科学与工程类082901安全工程工学4年
50管理学物流管理与工程类120602物流工程工学4年
5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2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学4年
52120103工程管理管理学4年
53120108T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管理学4年
54工商管理类120201工商管理管理学4年
55120203会计学管理学4年
56公共管理类120402行政管理管理学4年
57工业工程类120701工业工程工学4年
58艺术学设计学类130502视觉传达设计艺术学4年

工科试验班(卓越计划)


2010年,教育部启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旨在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新经济时代发展的拔尖工程技术人才。作为首批实施高校,北京科技大学拥有六十七年的高等工程教育优良传统,学校专门成立高等工程师学院,借鉴世界先进国家高等工程教育的成功经验,融合学校和企业优势资源,传承学科优势特色,建设工科试验班,致力于培养“厚基础、宽专业、跨学科、强实践、重创新、懂管理、国际化”的,满足国家新经济时代工业技术创新所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工程技术人才和行业领袖。

“工科试验班类”包含材料科学与工程(卓越计划)、机械工程(卓越计划)、自动化(卓越计划)、能源与动力工程(卓越计划)、冶金工程(卓越计划)、矿物资源工程(卓越计划)六个专业。同时,设置智能制造、机器人应用、智能采矿、大数据、金融等跨界创新类课程,鼓励学生跨学科选修。工科试验班学生进校一年后开始选择专业,专业确定依据学生在校第一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以学生志愿为主。

 专业特色和优势

工科试验班以北京科技大学优势学科为依托,以“实践和创新”为特色,以复杂现代流程工业为背景,结合学生个性化需求分类培养。工科试验班建立了知识体系连贯的本硕连读培养体系,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国际化视野及跨文化交流能力培养,注重创新能力培养,重视综合工程素养提升。

在师资方面,学校建立了由国内外知名教授学者、企事业单位专家组成的稳定的师资队伍,对学生进行从专业发展、职业发展到人生发展的全方位指导。

 主要课程

基础理论方面强化数学、力学、机械设计、计算机、经济、管理等课程;实践应用方面强化设计、研究、开发类实践应用课程和科技创新环节;国际化视野和跨文化交流方面加强国际工程基础、工程创新与创业等国际化课程和国际交流项目。设置智能制造、机器人应用、智能采矿、大数据、金融等跨界创新类课程,鼓励学生跨学科选修。

 创新实践

依托学校国家级科学中心、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等科研和人才培养平台,与大型企业共建的“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及工程教育基地,支持学生有针对性地参与科研项目,本科阶段完成不少于32周的工程实践创新活动。拓宽课程设计、工程设计、校企项目研究等特别实践环节。依托专业指导教师和创新创业基地,引导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国际飞行器设计挑战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学科竞赛和科研训练计划。

 国际交流

定期举办由国际知名专家主持的国际学术研讨会,与美国密西根大学、英国邓迪大学、德国亚琛工业大学、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俄罗斯国家科学技术大学等国际知名高校开展联合培养项目以及科研合作。开设由美国工程师和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等知名高校教授指导的国际工程类课程,建设国际智能制造创新实验室。组织学生参加暑期英语夏令营,应用外语进行语言交流,掌握国际工程思维能力。大部分学生本科期间可赴美国、加拿大、法国、俄罗斯、台湾(地区)等海境外知名高校暑期访学、交流或交换学习,本科毕业可申请到德国、美国、加拿大、法国、俄罗斯、比利时等国家高校继续深造。

 未来发展

毕业生近年来就业率保持在100%,深造率80%,出国深造率11%以上。2019、2020年两届工科试验班毕业生保研比例达42%,其中保送清华5人,北大3人,中科院大学24人。

国内读研: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

国外深造:美国密西根大学、德国亚琛工业大学、慕尼黑大学、英国斯旺西大学、法国图尔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俄罗斯国家科学技术大学、比利时鲁汶大学等。

毕业生能够在新材料研发、智能装备、航空航天、汽车、新能源、互联网等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工作。

主要就业单位:航空航天院所、北京奔驰公司、宝武集团、中铁集团、中国电信、一汽大众、北汽新能源、大唐电信、华为、阿里巴巴、百度等。

黄昆班、纳米班、闵嗣鹤计划


“黄昆班”是以我国著名的物理学家和教育家黄昆先生命名,由北京科技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合作办学,在北京科技大学开办的“应用物理专业——半导体物理与器件方向”本科生教育项目。

 培养理念:

“黄昆班”秉承我校“学风严谨、崇尚实践”的办学传统,以“科研实践和创新”为特色,加强学生理论基础、实验技能、科研素质和工程意识的培养,提升学生理论分析、科研实践和创新能力,同时尊重学生个性发展。

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富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本科毕业生。为国家培养半导体物理、半导体材料及半导体信息技术应用领域的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创新型科技人才。

 办学特色:

作为高校与中科院科研究所合作培养本科生的教育项目,“黄昆班”是我校与半导体所协同创新,发挥双方优势,产学研用结合,培养优秀人才的一种新机制、新模式;依托中科院半导体所的科研基础、先进设备、优质师资和科研项目,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培养具有扎实的数理基础和科学素养,富有创新精神的拔尖创新型人才;北京科技大学和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相关人员联合组成“黄昆班”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培养方案的制订、培养过程的指导等相关工作。

 培养模式:

突出通识教育、专业基础教育、实践实训教育融会贯通的特点和“早选导师、早定方向、早进实验室、早出成果”的特色。实施以“基础理论学习”、“专业基础及技能塑造”、“国际化教育经历”、“科研素质培育”、“关联知识及前沿技术拓展”五个组合模块化的培养计划。

实行学生培养“双导师制”。北京科技大学方面的导师由高水平教授担任、中科半导体所方面由高水平研究员担任;学生在大二第一学期选定“双导师”。“双导师”负责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完成毕业论文和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一、二学年主要进行通识教育和专业基础教育,由北京科技大学教师负责教授。第三、四学年,进行专业教育与专业实践训练、科学研究训练、毕业论文工作。部分专业课聘请中科院半导体所研究人员任教。依托国际知名半导体企业"中芯国际",建立"黄昆班"实践教学基地。

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科研实践通融并行。统筹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教学计划。利用暑假、夏季学期等相对集中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学生可较早进入半导体所科研实验室。

配备教授指导小组,以课堂教学为重点、并延伸到社会实践“第二课堂”,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和科技实践,指导学生的学业成长和身心的健康发展。

 国际化培养:

北京科技大学与许多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为学生提供在海外学习、实践和交流的机会,拓宽他们的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此外,还通过引入国际知名学者,为“黄昆班”学生授课,支持学生利用暑期开展短期国际交流访学活动等,让学生得到不间断的国际化培养。

 本研贯通培养:

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使本科阶段的专业基础教育与研究生阶段的专业科研训练具有连续性。“黄昆班”的学生,在北京科技大学本科四年学习毕业后,50%的学生定向保送进入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攻读硕士研究生。

 企业导师项目:

“中芯国际”推荐企业技术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作为北京科技大学“企业导师”。北科大聘请“企业导师”进行相关课程讲授、行业应用等方面的讲座,毕业论文答辩指导等。

 中芯国际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黄昆班”同学,可以参加“中芯国际”定向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企业导师和学院导师共同指导完成联培生本科阶段的结业、研究生期间校内课程学习、课题开展、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等环节的相关工作,联培生毕业后去中芯国际就职工作,中芯国际提供合适工作岗位。

2014年,学校又先后与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和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应用数学研究所合办了纳米班和闵嗣鹤数学精英计划,进一步落实“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


附:

黄昆先生简介:

黄昆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物理学家和教育家,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瑞典皇家科学院外籍院士、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他是中国半导体事业的重要开创者,是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获奖人。2011年,第48636号小行星被命名为黄昆星。他提出的一系列理论在固体物理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他曾长期在北京大学任教,是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的建立者和第一任所长。他培养了一批中国物理学家和半导体技术专家。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简介: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是国内顶尖、国际知名的研究机构,有着一流的科研实力和一流的人才,曾为我国半导体行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骨干人才。半导体行业是涉及材料、信息、人工智能、新能源等领域的国家重要战略产业,对我国未来的经济和科技实力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当前,IT领域的发展日新月异,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出现及量子计算及通信的研究以及新能源技术等的发展,将促进半导体行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提出许多新的问题需要人们去研究、去解决。半导体领域将需要大批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创新精神的科技人才。


黄昆班、纳米班、闵嗣鹤计划


“黄昆班”是以我国著名的物理学家和教育家黄昆先生命名,由北京科技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合作办学,在北京科技大学开办的“应用物理专业——半导体物理与器件方向”本科生教育项目。

 培养理念:

“黄昆班”秉承我校“学风严谨、崇尚实践”的办学传统,以“科研实践和创新”为特色,加强学生理论基础、实验技能、科研素质和工程意识的培养,提升学生理论分析、科研实践和创新能力,同时尊重学生个性发展。

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富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本科毕业生。为国家培养半导体物理、半导体材料及半导体信息技术应用领域的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创新型科技人才。

 办学特色:

作为高校与中科院科研究所合作培养本科生的教育项目,“黄昆班”是我校与半导体所协同创新,发挥双方优势,产学研用结合,培养优秀人才的一种新机制、新模式;依托中科院半导体所的科研基础、先进设备、优质师资和科研项目,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培养具有扎实的数理基础和科学素养,富有创新精神的拔尖创新型人才;北京科技大学和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相关人员联合组成“黄昆班”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培养方案的制订、培养过程的指导等相关工作。

 培养模式:

突出通识教育、专业基础教育、实践实训教育融会贯通的特点和“早选导师、早定方向、早进实验室、早出成果”的特色。实施以“基础理论学习”、“专业基础及技能塑造”、“国际化教育经历”、“科研素质培育”、“关联知识及前沿技术拓展”五个组合模块化的培养计划。

实行学生培养“双导师制”。北京科技大学方面的导师由高水平教授担任、中科半导体所方面由高水平研究员担任;学生在大二第一学期选定“双导师”。“双导师”负责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完成毕业论文和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一、二学年主要进行通识教育和专业基础教育,由北京科技大学教师负责教授。第三、四学年,进行专业教育与专业实践训练、科学研究训练、毕业论文工作。部分专业课聘请中科院半导体所研究人员任教。依托国际知名半导体企业"中芯国际",建立"黄昆班"实践教学基地。

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科研实践通融并行。统筹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教学计划。利用暑假、夏季学期等相对集中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学生可较早进入半导体所科研实验室。

配备教授指导小组,以课堂教学为重点、并延伸到社会实践“第二课堂”,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和科技实践,指导学生的学业成长和身心的健康发展。

 国际化培养:

北京科技大学与许多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为学生提供在海外学习、实践和交流的机会,拓宽他们的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此外,还通过引入国际知名学者,为“黄昆班”学生授课,支持学生利用暑期开展短期国际交流访学活动等,让学生得到不间断的国际化培养。

 本研贯通培养:

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使本科阶段的专业基础教育与研究生阶段的专业科研训练具有连续性。“黄昆班”的学生,在北京科技大学本科四年学习毕业后,50%的学生定向保送进入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攻读硕士研究生。

 企业导师项目:

“中芯国际”推荐企业技术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作为北京科技大学“企业导师”。北科大聘请“企业导师”进行相关课程讲授、行业应用等方面的讲座,毕业论文答辩指导等。

 中芯国际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黄昆班”同学,可以参加“中芯国际”定向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企业导师和学院导师共同指导完成联培生本科阶段的结业、研究生期间校内课程学习、课题开展、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等环节的相关工作,联培生毕业后去中芯国际就职工作,中芯国际提供合适工作岗位。

2014年,学校又先后与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和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应用数学研究所合办了纳米班和闵嗣鹤数学精英计划,进一步落实“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


附:

黄昆先生简介:

黄昆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物理学家和教育家,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瑞典皇家科学院外籍院士、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他是中国半导体事业的重要开创者,是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获奖人。2011年,第48636号小行星被命名为黄昆星。他提出的一系列理论在固体物理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他曾长期在北京大学任教,是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的建立者和第一任所长。他培养了一批中国物理学家和半导体技术专家。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简介: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是国内顶尖、国际知名的研究机构,有着一流的科研实力和一流的人才,曾为我国半导体行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骨干人才。半导体行业是涉及材料、信息、人工智能、新能源等领域的国家重要战略产业,对我国未来的经济和科技实力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当前,IT领域的发展日新月异,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出现及量子计算及通信的研究以及新能源技术等的发展,将促进半导体行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提出许多新的问题需要人们去研究、去解决。半导体领域将需要大批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创新精神的科技人才。

理科试验班


理科试验班是北京科技大学顺应社会发展潮流,深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其目的是为社会培养一批优秀的学术性拔尖创新人才。

作为一所行业特色突出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在冶金、材料等学科领域实力雄厚,学术水平高,科研实力强,在国内、国际有着重要影响力。为了充分利用我校的优势资源,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特别是我校学术优势明显的冶金、材料业界未来的领军人物,经过充分酝酿和悉心筹备,我校于2007年开始招收理科试验班。理科试验班采用我校最新、最具竞争力的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的理科基础、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全面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力图展现我校本科教学的最高水平。

●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拔尖创新人才的苗子。在强化基础学习的同时,充分利用我校优势学科的师资科研条件,为学校理、工、管各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雄厚理科基础的创新型与拔尖人才。

● 培养模式

理科试验班实行“3+X”培养模式,具体包括:

(1)前3个学期执行特定的培养计划和方案,重点培养学生扎实的数理化基础和较为广阔的国际化视野。第3个学期内学生在全校范围自主选择专业,从第4学期(含)开始执行相应的专业培养计划和方案。

(2)理科试验班在全校范围内选聘知名学者、教授,并采用双向选择确定本科生导师。从大一开始,实行导师的全过程学术指导,帮助学生制定符合个性发展的专业培养计划和方案。

(3)除拓宽加深理科基础外,完善实践能力培养体系,包括开设设计性、综合性的数学、物理和化学实验,实施计算机应用实践、英语口语强化等能力培养课程。

(4)开设学科导论课程,聘请各学科知名学者介绍各学科前沿情况,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激发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兴趣,为选择专业和本博直读做准备。

(5)1-3学期成绩排名在前50%(含)且无不及格门次的理科试验班学生,在第4学期可以根据研究方向和导师意愿申请本校的本博直读资格,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以后的本科学业,并要按照导师要求完成安排的科学研究工作。本博直读学生在第7学期办理研究生免试推荐手续。

(6)本博直读学生之外的理科试验班学生在第7学期可以申请保研资格。理科试验班1-3学期成绩排名在前50%(含)并且4-6学期的成绩在所选择专业排名前50%(含)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保研。数理学院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的研究生免试推荐细则。

(7)理科试验班在大三、大四学习期间,可以申请选修研究生的课程,相应的成绩在取得研究生学籍之后,记入研究生成绩,并获得相应学分。

● 管理模式

(1)理科试验班实行四年一贯制管理,学生学籍(不含一年级末转出理科试验班的学生)归属数理学院。

(2)理科试验班学生可以在第一学年末申请转出,确定专业后学籍由数理学院转至相应学院管理,不属于理科试验班管理范畴。

(3)毕业审核时,前3个学期依照理科试验班的计划进行,后5学期依照相应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方案执行。学生所取得的总学分和实践创新学分必须满足所在专业的要求。

(4)在全校范围内实行双向选择的本科生导师指导下,从科技创新、本科毕业论文直至攻读博士学位,对学生进行全面指导,鼓励参加本科生导师的科研课题。

(5)理科试验班实行动态分流制度。学习有困难、被学业警示一次的学生应该退出理科试验班,学生自己申请也可以退出理科试验班。退出理科试验班的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归属相应学院管理,并执行该专业的培养计划和方案。

● 未来发展

理科试验班学生理科基础扎实、成绩优秀,本科毕业时深造率达到80%左右,保研比例达到50%以上。学生多在高校、科研院所工作,还有部分学生出国学习或工作。


理科试验班


理科试验班是北京科技大学顺应社会发展潮流,深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其目的是为社会培养一批优秀的学术性拔尖创新人才。

作为一所行业特色突出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在冶金、材料等学科领域实力雄厚,学术水平高,科研实力强,在国内、国际有着重要影响力。为了充分利用我校的优势资源,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特别是我校学术优势明显的冶金、材料业界未来的领军人物,经过充分酝酿和悉心筹备,我校于2007年开始招收理科试验班。理科试验班采用我校最新、最具竞争力的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的理科基础、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全面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力图展现我校本科教学的最高水平。

●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拔尖创新人才的苗子。在强化基础学习的同时,充分利用我校优势学科的师资科研条件,为学校理、工、管各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雄厚理科基础的创新型与拔尖人才。

● 培养模式

理科试验班实行“3+X”培养模式,具体包括:

(1)前3个学期执行特定的培养计划和方案,重点培养学生扎实的数理化基础和较为广阔的国际化视野。第3个学期内学生在全校范围自主选择专业,从第4学期(含)开始执行相应的专业培养计划和方案。

(2)理科试验班在全校范围内选聘知名学者、教授,并采用双向选择确定本科生导师。从大一开始,实行导师的全过程学术指导,帮助学生制定符合个性发展的专业培养计划和方案。

(3)除拓宽加深理科基础外,完善实践能力培养体系,包括开设设计性、综合性的数学、物理和化学实验,实施计算机应用实践、英语口语强化等能力培养课程。

(4)开设学科导论课程,聘请各学科知名学者介绍各学科前沿情况,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激发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兴趣,为选择专业和本博直读做准备。

(5)1-3学期成绩排名在前50%(含)且无不及格门次的理科试验班学生,在第4学期可以根据研究方向和导师意愿申请本校的本博直读资格,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以后的本科学业,并要按照导师要求完成安排的科学研究工作。本博直读学生在第7学期办理研究生免试推荐手续。

(6)本博直读学生之外的理科试验班学生在第7学期可以申请保研资格。理科试验班1-3学期成绩排名在前50%(含)并且4-6学期的成绩在所选择专业排名前50%(含)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保研。数理学院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的研究生免试推荐细则。

(7)理科试验班在大三、大四学习期间,可以申请选修研究生的课程,相应的成绩在取得研究生学籍之后,记入研究生成绩,并获得相应学分。

● 管理模式

(1)理科试验班实行四年一贯制管理,学生学籍(不含一年级末转出理科试验班的学生)归属数理学院。

(2)理科试验班学生可以在第一学年末申请转出,确定专业后学籍由数理学院转至相应学院管理,不属于理科试验班管理范畴。

(3)毕业审核时,前3个学期依照理科试验班的计划进行,后5学期依照相应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方案执行。学生所取得的总学分和实践创新学分必须满足所在专业的要求。

(4)在全校范围内实行双向选择的本科生导师指导下,从科技创新、本科毕业论文直至攻读博士学位,对学生进行全面指导,鼓励参加本科生导师的科研课题。

(5)理科试验班实行动态分流制度。学习有困难、被学业警示一次的学生应该退出理科试验班,学生自己申请也可以退出理科试验班。退出理科试验班的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归属相应学院管理,并执行该专业的培养计划和方案。

● 未来发展

理科试验班学生理科基础扎实、成绩优秀,本科毕业时深造率达到80%左右,保研比例达到50%以上。学生多在高校、科研院所工作,还有部分学生出国学习或工作。

材料国际班


为了实现人才培养的国际化,依托材料学国家重点学科,学校在2008年开设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国际班,其宗旨是进行与国际先进高教体系接轨工作的尝试,注重学生交流能力、领导能力和全球意识的培养,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

国际班每年从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录取的新生中选择总分名列前茅、英语成绩优秀、 有志于出国深造的30名学生组成。参照国际知名高校相关专业的课程设置,制定了全新的培养方案。全部课程采用英文教材,全英文授课,由具有丰富留学经历的教授担任主讲教师。在第一学期由材料学科国内知名教授开设《材料科学与工程导论——名师课堂》,深入浅出地介绍材料科学前沿,使学生充分领略材料学科的魅力。从第三学期起,为每名学生安排学院相关研究室首席教授担任学术导师,指导国际班学生参加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实习主要安排在世界500强企业或国家材料研究机构,使学生深入了解当今世界最先进的材料技术和工艺。在校期间,要求学生至少完成一次欧美高校为期1学期以上的交流学习。

本硕贯通人才培养模式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我校新工科建设,依托传统优势学科,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更好地服务行业发展需求,学校于2019年在采矿工程专业、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和冶金工程专业试点进行本硕贯通人才培养。

● 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行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加快新工科建设步伐,丰富多样化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通过有效整合本硕培养环节,强化本科生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有机衔接,突出指导教师的全程化指导,强化科学研究训练,深化校企合作育人和国际化能力培养,探索具有我校特色的依托传统优势学科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新模式。

● 培养模式

本硕贯通人才培养模式是统筹设计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六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学生前二年按照普通本科生培养,第三年、第四年需同时完成本科大三、大四学年和硕士生第一学年的学业要求,后两年按硕士第二、第三学年的要求培养。

相关专业在本科生培养方案和硕士生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有效整合本硕培养环节,制定单独的本硕贯通人才培养方案。进入本硕贯通培养的学生前二年按普通本科生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后四年执行本硕贯通培养方案。

本硕贯通培养实行本科和硕士阶段同一导师制。本硕贯通班的学生在第五学期初分配导师,导师要负责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的指导工作。学院要制定本硕贯通导师的管理办法,选派高水平的师资参与指导工作。

● 学生选拔和学籍管理

本硕贯通班选拔在本科第二学年末进行,综合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前40%的本科生有资格提出申请,各学院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选取进入本硕贯通班,本硕贯通培养从本科第五学期开始实施。具体选拔办法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选拔进入本硕贯通班的学生将获得学校的保研资格,并在教务处备案。第七学期考核合格后,办理研究生的免试推荐手续。本科毕业之后在我校相应学科完成硕士阶段学业,优秀的学生在硕士阶段可转入硕博连读。

本硕贯通学生的学籍按照本科四年和硕士两年管理。本硕贯通学生本科毕业之后按照规定分别完成本科毕业离校手续和硕士报到手续,本科毕业按照规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53年,1978年恢复研究生教育,198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单位之一,1984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22所试办研究生院的大学之一,1998年由隶属冶金工业部划转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

目前有授予博士、硕士学位权的学科门类涉及理、工、经、管、文、法、哲、艺8个门类。目前有权按一级学科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共30个,其中有权按一级学科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20个。可授予硕士学位的二级学科144个(包括自主设置的8个),其中可授予博士学位的二级学科86个(包括自主设置的8个)。目前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6个。

截至2022年12月,学校在校研究生14514人(含留学生42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4272人(含留学生170人),硕士研究生10242人(含留学生255人)。

学校拥有一支治学严谨的师资队伍,其中专任教师1940人(含自主招收博士后)。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4人(双聘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2人(双聘7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4人,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13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10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7人,“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4人、青年拔尖人才16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9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4人,北京市教学名师40人,教育部跨世纪人才/青年教师奖/新世纪优秀人才103人。

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将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适应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需要为目标,以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基础,全面落实“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高等教育工作方针;以学科建设为平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适应多元化需求,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明确培养目标,调整培养结构和规模;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实现学术型和应用型研究生的分类培养;强化学术诚信、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促进优良学风建设。努力构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培养“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宽广”、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现任领导







院长
林林
 

正处级干部
韩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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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
尚新生
 

副院长
姚志浩

副院长
何志巍

副院长(兼)
王海波
职责范围

研究生院是我校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工作和学科建设的管理机构。其职责范围为:
 

1.组织全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参与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发展问题的决策。
 

2.参与制订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组织学位授权学科点的申报、调整、评估、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
 

3.根据国家计划、科技发展、社会需要和可能条件,研究制订和落实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4.制订和组织实施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及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5.参与确定学校涉及研究生教育的经费预算、建设项目、研究生教学和管理人员编制,在学校确定的框架内编制研究生业务 经费预算, 统一管理有关研究生教育的各种经费、基金,合理分配和使用有关教育资源。
 

6.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组织管理干部的业务培训。
 

7.做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日常工作。
 

8.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研究生德育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负责)。
 

9.组织和实施我校与工矿企业、公司、科研院所及兄弟高校合作培养研究生及高层次人才的有关工作。
 

10.做好本部门文书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和统计工作。
 

11.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
科室工作范围办公电话
办公地点
研究生院院务工作010-62332483
010-62332281
(兼传真)
博士后公寓办公楼204房间
办公室经费管理
 博导转账
 创新人才
 奖助学金
 公派留学
研究生招生博士招生010-62332484
010-82377331
(传真)
博士后公寓办公楼310房间
办公室硕士招生
 港澳台招生
  
  
培养管理教务管理010-62332452
(兼传真)
博士后公寓办公楼104房间
办公室(选课)
 学籍管理
 (学生证、
 在读证明、
 休学、
 复学、
 退学、
 毕业证)
 成绩管理
 (成绩单)
学位办公室指导教师010-62332210
(兼传真)
博士后公寓办公楼101房间
 学科申报
 学科评估
 博士学位
 (学位证)
 硕士学位
 (学位证)
质量管理办公室信息管理010-62333162
(兼传真)
博士后公寓办公楼106房间
 质量报告
 教学成果奖
 教学督导
 教改项目
 教材出版

校区简介


北京科技大学于1952年由天津大学(原北洋大学)、清华大学等6所国内著名大学的矿冶系科组建而成,是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学校之一,是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

北京科技大学管庄校区的历史可追溯到建国初期的重工业部干部学校、冶金部干部学校和北京冶金管理干部学院。1998年9月原北京冶金管理干部学院成建制并入北京科技大学,成立管庄校区。目前主要承担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任务,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入住研究生的管理保障和“融合创新研究院”建设保障工作。

管庄校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总体战略规划和校区改革方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资源共享、管理互通、发展互补、精简高效”的原则,以“提质量,抓规范,建特色,树口碑”为目标,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巩固了办学特色和优势。远程与成人教育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以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发挥各类课程育人作用,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依托冶金行业发展冶金工程、采矿工程、机械工程等特色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继续教育不断发挥学校行业特色和学科优势,为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和技术升级服务。近年来先后为鞍钢集团、酒钢集团、河北钢铁、新兴际华、中国一重、中天钢铁、海南矿业等企业举办了多期中高级管理干部和冶金关键技术及前沿专题培训班,得到了委托企业的充分肯定。管庄校区成为北京科技大学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服务的重要窗口。

目前,管庄校区紧紧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立足校区发展实际,以科学规划、规范管理、融合创新、凝练特色为主线,进一步巩固、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依托学校优势特色,积极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规范发展,构建服务型继续教育体系,努力开创校区稳定、融合、发展新局面。

组织结构


  • 综合事务部

党办、院办  电话:010-65749114,010-65749046(党务)

人事科    电话:010-65749100

离退办、工会 电话:010-65749124,010-65749125

  • 教务科(教育技术服务中心)

教务科      电话:010-65749095,010-65749085

教育技术服务中心 电话:010-65749039,010-65749086

  • 财务科

电话:010-65749090,010-65749035

  • 学生工作办公室(校友会)

学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10-65749099,010-65749048

校友会     电话:010-65749099

  • 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

电话:010-65749130,010-65749120(招生办)

  • 继续教育学院

电话:010-65749096,010-65749084,010-65749049

  • 图书馆

电话:010-65749133,010-65749032,010-65749030

  • 保卫科

电话:010-65749119,010-65749066,010-65749074

  • 管庄后勤服务中心

电话:010-65749121,010-65749072

  • 医务室

电话:010-65749106

师资队伍



课 程 组教 师 姓 名

会 计李佩珍   吴秋霜   曲云翚    隋慧    王莺远
经 济
曹彤春  李政丹  李静玉
市场营销束军意  杨勇  闫宏伟  汤宇军
管 理纪娇云  吴贤龙  朝霞  张文瑞  张秋月
计算机刘勇  杨国兴  严婷  王京京  吕东艳

英 语
刘新华  陈永生  田陌子
日 语孟祥越  杨建琴  赵爱莲  王静  贾一飞
文 法鲁晓慧  冯淼  张肖华
数 学张峰荣  全贤唐

序号
类  别
基地名称
管理部门
1
国家科学中心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发改委
2
国家重点实验室
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科技部
3
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科技部
4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高效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发改委
5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板带生产先进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科技部
6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国家材料环境腐蚀平台
科技部
7
材料科学数据共享网
科技部
8
“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教育部
9
材料服役安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科技部
10
环境与能源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科技部
11
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国家材料腐蚀与防护科学数据中心
科技部
12
教育部科学中心
教育部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教育部
13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流体与材料相互作用
教育部
14
金属矿山高效开采与安全
教育部
15
钢铁流程先进控制
教育部
16
先进制造
教育部
17
腐蚀与防护
教育部
18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金属电子信息材料
教育部
19
先进板带生产装备及控制
教育部
20
零件近净轧制成形
教育部
21
钢铁生产制造执行系统技术
教育部
22
智能超算融合应用技术
教育部
23
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天津材料环境腐蚀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教育部
24
“一带一路”东南亚环境材料腐蚀与防护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教育部
 
25
北京实验室
现代交通金属材料与加工技术北京实验室
北京市教委
26
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先进粉末冶金材料与技术
北京市教委
27
腐蚀—磨蚀与表面技术
北京市教委
28
新能源材料与技术
北京市教委
29
分子与微结构可控高分子材料
北京市科委
30
冶金工业节能减排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北京市科委
31
功能分子与晶态材料科学与应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北京市科委
32
材料领域知识工程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北京市科委
33
稀贵金属绿色回收与提取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北京市科委
34
生物工程与传感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北京市科委
35
高端金属材料特种熔炼与制备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北京市科委
36
工业典型污染物资源化处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北京市科委
37
北京市科委
38
金属轻量化成形制造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北京市科委
39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北京市科委
40
磁光电复合材料与界面科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北京市科委
41
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
北京市表面纳米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北京市
42
北京高校节能与环保工程研究中心
北京市教委
43
北京市弱磁检测及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北京市科委
44
北京市融合网络与泛在业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北京市科委
45
北京市工业波谱成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北京市科委
46
北京市交通与能源用特殊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北京市科委
47
人文社科基地
金属与矿冶文化遗产研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
国家文物局
48
北京企业低碳运营战略研究基地
北京市教育委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
49
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
北京科技大学农药残留与环境毒理实验室
农业部
50
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材料服役安全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北京市科委
51
国际高技术创新转移中心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北京市科委
52
城市和生活污染物处理与资源化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北京市科委
53
赛博(网电空间)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北京市科委
54
弱磁检测及应用技术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北京市科委
55
稀贵金属绿色回收与提取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北京市科委
56
先进粉体材料研发与应用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北京市科委
57
先进绿色微纳能源系统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北京市科委
58
粉末冶金与先进陶瓷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北京市科委
59
先进制造用高品质钢铁材料开发与智能制造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北京市科委
60
金属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北京市科委
61
北京市技术转移中心
北京市新材料技术转移中心
北京市
62
北京市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
北京材料基因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参考申报材料清单备齐材料后,在线(h.ustb.edu.cn)申报出访任务。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经校内审批通过后,由学校出具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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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赴台任务批件

在线(h.ustb.edu.cn)申报出访任务。因公赴台任务经校内审批通过后,上报北京市台办申报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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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年份省份专业名称计划招生人数
2023北京理科试验班7
2023北京工科试验班类11
2023北京理科试验班(纳米科学与工程本博贯通班)3
2023北京材料科学与工程(本博贯通高精尖班)3
2023北京土木类2
2023北京储能科学与工程2
2023北京材料科学与工程14
2023北京机械类14
2023北京能源动力类(能源、环境专业)8
2023北京自动化类22
2023北京人工智能8
2023北京计算机类22
2023北京通信工程17
2023北京数学类10
2023北京应用物理学2
2023北京应用化学1
2023北京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大数据管理试验班)7
2023北京工商管理类(数智经济与管理试验班)20
2023北京社会科学试验班9
2023北京外国语言文学类11


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科技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科技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校址及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

第四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就业处组成。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履行咨询和监督职能;招生就业处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二)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

(三)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组,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五)客观、公正地完成本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北京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状况、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学校来源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等要求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主要投放到国家政策要求及优质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招生等。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一)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加分提档和安排专业(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确定录取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

(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我校2023年各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三)按照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省份的考生,达到分数后直接录取到其所填报志愿专业(类)。

(四)按照学校或院校专业组进行志愿填报省份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北京科技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按投档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明确的同分排序细则,则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细则;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不分文理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选考3科总分。

(五)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六)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相应省份的安排实行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根据相应省份的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七)关于退档。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学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在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八)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英语、日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在教学培养环节使用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九)录取时,不区分往届生和应届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十)学校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学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十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审查或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2023年学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每人100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5000元/学年。本科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为750元至1200元。收费依据为“京价(收)字【2003】348号”。如国家调整2023年收费标准,各项收费标准最终以北京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五条 北京科技大学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起“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业,健康成长。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十六条 学校网址为https://www.ustb.edu.cn/,学校本科招生网址为http://zhaosheng.ustb.edu.cn/;咨询电话010-62325294,传真010-82371778,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10-62332229。

第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科涵盖工、理、管、文、经、法,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的全国重点大学。2006年,学校成为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学校获批国防科工局、教育部共建高校。我校与英国、韩国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多所设计学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及本科生和研究生交换培养机制,曾多次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多次主办、协办国际性学术会议。经常举办学术讲座,并为学生提供各类设计实践机会。专业师资力量雄厚,与其它企业和单位合作完成了多项设计项目,其中师生设计团队在第16届广州亚运会火炬竞标中一举夺魁。

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招收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学生,欢迎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积极报考。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掌握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具有良好的人文和艺术修养、先进的设计理念及较强的设计实践能力,能够从事涉及计算机与设计艺术相结合的视觉传达设计、交互原型设计、数字媒体特效、非线性编辑基础、动画设计等信息传达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在专业方向上侧重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技术的结合,强调跨媒介的视觉语言表现能力,以及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综合能力的培养。

优秀本科生每届均有保送研究生的名额。毕业学生能够从事涉及计算机与设计艺术相结合的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设计、动画设计等信息传达等领域的工作,就业领域包括国家重点发展的信息产业相关领域、专业设计机构、政府部门、教育机构、文化艺术单位、广播影视及新兴媒体行业等。高年级优秀本科生有机会选派考核进入国际设计名校与北京科技大学工业设计系联合培养项目。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制4年。学生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相应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包括设计导论、设计思维与方法、视觉形象设计、广告设计、动画设计、界面设计、交互原型设计、数字媒体特效等专业课程,及文化创意产品设计、游戏设计、信息可视化、服务设计、品牌数字化推广等选修课程。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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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2、预留计划在录取时根据各省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美术类考生。

(二)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无色盲、色弱。

五、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六、录取原则

(一)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

(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政治思想品德、体检合格,外语成绩达到该学科满分的40%(含)以上。

(三)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6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40%

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四)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七、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为每人每学年10000元(如国家调整2023年艺术类本科收费标准及有关艺术类招生政策,我校将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八、监督机制

(一)我校艺术类招生录取由学校纪检部门进行专责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考试的公平和公正。

(二)我校教职工子女和亲属报考本校艺术类专业的,须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备并在校内公示,教职工本人要全程回避。

(三)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进行专业复测。对于专业复测不合格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zhaosheng.ustb.edu.cn

咨询电话:(010)62325294

电子信箱:zhaoshengzixun@ustb.edu.cn

监督电话:010-62332229

申诉或举报邮箱:jiwei@ustb.edu.cn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概况

2024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200人左右(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人左右(仅招收专业学位,含单独考试考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本章程的各项附件可下载查看。因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数及上线生源、调剂生源等情况在招生章程制作阶段具有不确定性,我校后期将对各专业全国统考的拟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在相应阶段公布。

2024年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全日制其他各专业均招收硕士推免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推免生应按照我校接收硕士推免生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完成各项招生流程。

2024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非定向就业类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专业学位且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全国统考非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和单独考试非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和附件3;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仅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4。

24年我校碳中和研究院(院系代码240)和前沿交叉科学技术研究院(院系代码260)首次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碳中和研究院首次招收储能化学与物理(专业代码0806J4)专业硕士研究生;前沿交叉科学技术研究院首次招收纳米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05J5)专业硕士研究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要求,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部分招生专业代码和名称将按照新版目录执行,新旧专业代码和名称的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初试考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②外国语;③业务课一;④业务课二。复试包括专业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或实验操作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具体考核方式以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学术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当于国内本科毕业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部门公章的原件);

(7)已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在网上报名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1. 报名参加我校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8能源动力、0859土木水利、0860生物与医药、055100翻译、065100文物与博物馆、035200社会工作、125300会计、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0452体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 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 报名参加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4. 报名参加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第1、2、3条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部门公章的原件);

(4)已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在网上报名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5. 报名参加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第1、2、3条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1年或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并有1年或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部门公章的原件);

(4)已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在网上报名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

五、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1. 我校部分培养单位和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考生报名前应认真查阅《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备注,避免错误填报。因错误填报专业而造成不能参加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除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601工程管理、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和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外,报考我校其它学科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在满足上述“三”或“四”中对于毕业和工作年限相关要求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提交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

(2)提交本人进修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成绩合格且需加盖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

3. 考生复试报到时提交发表的论文或进修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等材料,未提供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 除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601工程管理(MEM)、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和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外,报考其他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附件5。

六、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1. 2024年我校拟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以下简称“单考生”)45名,招生专业均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定向就业)

2. 报考条件符合“三”中第1、2、3条的要求,并同时符合如下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符合相关培养单位在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其他报考条件。

3. 单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单独考试”,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科技大学”,定向委培单位需写明具体工作单位名称

4. 单考生须在我校考点进行网上确认和考试,考生确认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网上确认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再修改。

5.单独考试初试科目由学校命题,笔试科目:①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单独考试外国语;③业务课一;④业务课二。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相关招生专业对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及单考生初试成绩总体情况等确定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在复试录取阶段,单独考试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报考、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拟招生人数将在各学院的复试方案中公布。

七、专项计划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2024年我校部分培养单位和专业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计划”)考生24人,只招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拟招生专业如下:

招收少民骨干计划考生的专业研究方向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4),在复试录取阶段,少民骨干计划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报考、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拟招生人数将在各学院的复试方案中公布。报考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网报时非在职考生的定向就业单位应规范填写为定向就业所在省、直辖市或民族自治区的教育厅;在职考生的定向就业单位应规范填写为定向就业所在省、直辖市或民族自治区的教育厅及现工作单位。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024年我校部分培养单位和专业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计划”)考生11人,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拟招生专业如下:

招收退役士兵计划考生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各专业拟招人数含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拟招考生人数,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全国统考考生在推免接收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相关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的相关通知。

八、报名、网上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阶段,我校报名确认采用网上确认方式。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报名均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 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文件的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3. 考生(非推荐免试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开始提前1周,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学信网”提供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避免错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须及早到学信网指定的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线下学历(学籍)认证反馈时间较长,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位学历者,须到教育部网站(网址http://www.moe.edu.cn/)指定的官方认证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已变更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的考生须使用变更后的有效身份信息报名,因更改身份信息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分别向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以备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审核。相关证明材料须在网上确认结束时间前内通过EMS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因此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考生身份可为下列任一类:

(1)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或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

符合上述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要求的考生请务必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相关信息,未选择“定向”类别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7.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招生单位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少民骨干计划”考生以报名时本人填报并经网上确认的信息为准。

9.考生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的详细信息。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非在职)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录取后应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录取或不能将档案转入学校造成无法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10. 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属于非脱产学习,我校仅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学习期间的住宿、工资待遇、医疗费用及社会保险等,考生自行解决。

11. 非全日制全国统考考生网报时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一考试”,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单独考试”,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

12.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13.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14.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和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5.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 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选择我校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查询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和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单独考试考生还应当提交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模板见附件7)、两位专家的推荐书(模板见附件8)以及所报考培养单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已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还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 所有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户口本上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确认。

5. 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一般为9月初)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或已修完课程的成绩单)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6. 网上确认时尚未取得但在2024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须提交国(境)外高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方可办理确认手续。

7.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对在网上报名、确认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初试

1. 考生应当在考前10日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  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 初试成绩一般在录取当年的2月份公布,考生自行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我校不再寄发纸质成绩单。

十、资格审查、复试(加试)及体检

1.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及报名材料等统一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和审查程序见培养单位公布的复试方案。我校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2. 2024年我校各培养单位的材料学科(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简称:复试分数线,下同)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统一划定,各培养单位材料学科(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方向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科(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同一专业对应方向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特别说明:碳中和研究院的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02方向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03方向的复试分数线,碳中和研究院的085601材料工程专业的02方向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5601材料工程专业的03方向的复试分数线。

前沿交叉科学技术研究院的0805J5纳米科学与工程专业的01方向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01方向的复试分数线,0805J5纳米科学与工程专业的02方向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02方向的复试分数线。

3. 2024年我校机械工程学院的085502车辆工程专业复试分数线与085501机械工程专业一致

4. 2024年我校顺德创新学院各招生专业将参照有关学院的对应专业划定相同复试分数线,对应关系如下表。

5. 2024年我校少民骨干计划按照同一招生专业内初试成绩高低排名和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和考生复试资格。

6. 2024年报考我校退役士兵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为: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专项计划和非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且单科分数不低于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要求。复试前,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应向我校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 复试时间一般为录取当年的3月下旬至4月中旬,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栏目公布的有关复试通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

8. 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9. 体检工作由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二、录取

1.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 少民骨干计划、退役士兵计划和单独考试拟录取名单将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及同一招生专业内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录取的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需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4.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三、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具体情况见《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附件6)。

十四、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见《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

(二)奖助学金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28号),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 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新生0.6万元/学年(含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

2. 学业奖学金:全日制新生(含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第一年均享受奖学金1.0万元/学年,第二学年及之后享受的奖学金标准参见《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28号)。

3. 除上述基本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多个社会捐资的奖学金。

十五、合作培养

我校不断拓展社会服务领域和发展空间,与国内220多个省区市政府、大型企事业单位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近年来,学校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牵头成立由13所行业高校、10家钢铁领军企业组成的“中国冶金行业卓越工程师培养联盟”,设立5个国家级工程教育实践中心,在校企联合培养、医工融合、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等方面加强合作,实现企业全过程参与人才培养。

作为首批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单位,我校于2022年成立卓越工程师学院,进一步推进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改革,形成了与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工程人才的有效机制,在全国率先培养工程硕士,同钢研总院等五大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宝武集团、鞍钢集团等企业联合培养工程博士,为国家材料、冶金、矿业、机械制造等行业及企业培养了一大批栋梁和骨干。2023年,我校入选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全国仅24所)。

2024年,我校继续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优秀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日本东北大学、英国剑桥大学、美国密西根大学等230余所海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友好合作关系,并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

十六、住宿

依据校发文《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2018〕83 号),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MBA、MPA除外)提供住宿;MBA、MPA研究生学校原则上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随导师去顺德创新学院的研究生,第二年在校本部、昌平校区、管庄校区不再安排住宿。住宿具体安排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另行通知。学校住宿政策如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十七、其他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将《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往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网上报名时在“定向委培单位”栏内注明省、自治区教育厅(民族处)名称。

2. 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请需要学历认证的考生,联系该中心或登录上述网址,及时进行学历认证。

3. 顺德创新学院作为我校二级单位独立招生,计划单列,招收的研究生(含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在校本部完成基础课程,日常管理由学生导师所属培养单位负责。从第二学年开始随导师在顺德创新学院开展科研工作,其日常管理及住宿安排由顺德创新学院负责。顺德创新学院录取的研究生的培养和学位要求与校本部研究生执行同一标准,毕业合格者颁发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在顺德创新学院进行研究和学习的研究生除了享受和校本部学生同等奖助待遇外,享有顺德创新学院提供的其它科研和生活补贴。

十八、各学院和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查看。

本章程内容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2024年我校部分专业(全日制)在不同的培养单位招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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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


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考试单元科目代码科目名称自命题考试大纲
1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
2211翻译硕士英语211-翻译硕士英语
2213翻译硕士日语213-翻译硕士日语
2215翻译硕士德语215-翻译硕士德语
2240单独考试英语240-单独考试英语
2243日语(二外)243-日语(二外)
2245德语(二外)245-德语(二外)
2246法语(二外)246-法语(二外)
3331社会工作原理331-社会工作原理
3338生物化学338-生物化学
3346体育综合346-体育综合
3348文博综合348-文博综合
3357英语翻译基础357-英语翻译基础
3359日语翻译基础359-日语翻译基础
3361德语翻译基础361-德语翻译基础
3610单独考试数学610-单独考试数学
3612普通物理612-普通物理
3613数学分析613-数学分析
3615普通心理学615-普通心理学
3616中国通史616-中国通史
3617晶体光学617-晶体光学
3618基础英语618-基础英语
3620民法学620-民法学
3621管理学原理621-管理学原理
3624设计理论624-设计理论
362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62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626西方哲学626-西方哲学
3627物理化学627-物理化学
3628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628-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3630社会学研究方法630-社会学研究方法
3631文物专业基础631-文物专业基础
4437社会工作实务437-社会工作实务
4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4803科学哲学803-科学哲学
4805材料物理与化学综合805-材料物理与化学综合
4807材料成形理论基础807-材料成形理论基础
4808电化学原理808-电化学原理
4809冶金物理化学809-冶金物理化学
4811热工理论(包括传热传质学、工程热力学)811-热工理论
4813机械综合(包括机械设计和自动控制原理)813-机械综合
4814材料科学基础814-材料科学基础
4818设计基础818-设计基础
4819化工原理819-化工原理
4820通信原理820-通信原理
4821矿物加工学821-矿物加工学
4822材料力学822-材料力学
4823微生物学823-微生物学
4824管理学基础824-管理学基础
4825高等代数825-高等代数
4828综合科技史828-综合科技史
4831矿山岩石力学831-矿山岩石力学
4834经济学834-经济学
4835有机化学835-有机化学
4837地质学837-地质学
4840暖通空调840-暖通空调
4841行政管理学841-行政管理学
4842工程流体力学842-工程流体力学
4847安全原理847-安全原理
4850模拟电子技术850-模拟电子技术
4851自动控制原理851-自动控制原理
4852社会学理论852-社会学理论
4856环境工程综合856-环境工程综合
4857环境科学综合857-环境科学综合
4858中国化马克思主义858-中国化马克思主义
4860岩石力学860-岩石力学
4861应用运筹学861-应用运筹学
4864结构力学864-结构力学
4871计算机综合一(含计算机组成原理、数据结构)871-计算机综合
4874综合英语874-综合英语
4876量子力学876-量子力学
4877综合考试877-综合考试
4878教育管理学878-教育管理学
4879数据结构879-数据结构
4880文物专业综合880-文物专业综合


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综合考虑我校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一、普通考生


二、特殊类别考生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学校和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正陆续通过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各培养单位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北科研招)及时对外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耐心等待培养单位通知。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于11月22日正式公布了2023年院士增选结果,北京科技大学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吴爱祥教授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1990级铸造专业硕士、1992级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博士校友蒋成保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1981级冶金热工及热能利用专业本科、1985级热能工程专业硕士校友李劲东,1985级铸造专业硕士校友刘日平,1991级固体力学专业硕士校友曾滨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北京科技大学吴爱祥教授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吴爱祥,1963年1月生于湖北仙桃,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国家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金属矿山高效开采与安全”重点实验室主任;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高等学校矿业类专业教指委副主任、中国金属学会采矿分会主任、以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inerals, Metallurgy and Materials》和《工程科学学报》主编。

吴爱祥

吴爱祥教授长期致力于金属矿绿色开采理论、技术、装备及工程化应用研究,是我国全尾砂膏体充填绿色采矿领域的主要开拓者,为推动我国金属矿绿色采矿技术进入世界先进行列作出了突出贡献。

先后主持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2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全国创新争先奖状,省部级科技特等奖1项、一等奖6项;主持制定膏体充填、堆存国家标准2项,授权发明专利60余件,出版专著6部(英文2部),一作/通讯作者发表论文300余篇。

校友蒋成保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蒋成保,1968年9月出生,安徽无为人。1990级铸造专业硕士和1992级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兼任中国材料研究学会常务理事等。

校友李劲东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李劲东,1963年8月出生,广西上思人。1981级冶金热工及热能利用专业本科和1985级热能工程专业硕士。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研究院卫星型号总设计师。

校友刘日平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刘日平,1963年11月出生,山东安丘人。1985级铸造专业硕士。燕山大学亚稳材料制备技术与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校友曾滨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曾滨,1968年1月出生,福建厦门人。1991级固体力学专业硕士。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国五矿首席科学家、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副理事长等。

建校70余年来,北京科技大学始终坚持奉科技以立校、育强国之栋梁的初心使命,为社会培养各类人才30万余人,其中有47名校友当选为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今日,捷报频传,深感振奋!未来,再接再厉,不负时代!

中国材料名师讲坛第113讲在学术报告厅举行,加拿大皇家科学院院士程玉峰教授受邀以“气相氢脆的理论与应用研究”为题作专场学术报告。学校副校长、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主任王鲁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廖庆亮,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李芊、副院长董超芳,学校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岩雨出席本次报告会。材料学部相关单位教师代表和150名学生现场聆听学术报告。廖庆亮主持报告会并介绍了主讲人程玉峰的科研方向和学术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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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玉峰院士作报告

伴随着现场观众热烈的掌声,程玉峰围绕氢能的大范围长距离高效的储存运输现状以及钢管道在高压气相氢气环境中的氢脆问题的困扰展开了详细的报告。程玉峰指出,当前氢能作为一种清洁燃料,在当今国际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起着重要作用。他同时提出,当前利用长输管道(尤其是现有的天然气管道)进行大范围长距离高效输氢,已经被多国列为氢能发展战略的优先性技术。针对目前在高压气相氢气环境中碳钢管道的氢脆问题,他系统分析了高压气相环境氢脆的独特性,提出了研究氢-铁原子间作用及气相氢脆发生的关键技术。程玉峰指出,应该尽快发展在役天然气管道掺氢输送适应性评价技术,以此加速我国的氢能经济发展与能源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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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纪念牌

本次报告内容充实,引人入胜。王鲁宁代表学校向程玉峰赠送了中国材料名师讲坛纪念碑。报告结束后,程玉峰对在场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程玉峰从自己研究方向转变的经历说起,鼓励学生们养成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习惯,教导学生要多了解研究领域的前沿研究成果。程玉峰院士带来的精彩报告帮助学生了解到能源转型方面的需求以及氢能运输技术存在的问题,也为师生扩宽了科学视野,同时也为学生们学习科研提供新思路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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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合影

中国材料名师讲坛自2003年开办以来,邀请了包括师昌绪、徐匡迪、柯俊、葛昌纯、约根·摩登、谢建新、沃兹霍斯、毛新平、张跃、徐南平等113位来自国内外的知名教授和院士学者登上讲坛,为2万余名材料学子带来精彩学术讲座和材料学科前沿分享,是我校乃至全国材料领域一项非常重要的、颇具影响力的学术品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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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会现场

主讲人程玉峰是加拿大皇家科学院院士、卡尔加里大学终身教授。他还担任加拿大能源管道领域国家首席教授、先进材料与制造中心主任、加拿大杰出材料科学家,Journal of Pipeline Science and Engineering主编。程玉峰长期从事氢气、二氧化碳和天然气管道的材料科学、电化学腐蚀与结构完整性研究。在高压气相氢-铁原子间作用及管道气态氢脆研究方面作出开创性成果,发展了在役天然气管道掺氢输送适应性评价技术,加速了氢能经济发展与能源转型。他出版研究专著4部,发表SCI论文310余篇,他引超过17,000余次,H-因子78,名列材料学科世界前万分之六最有影响力科学家。程玉峰荣获美国腐蚀工程协会(NACE) Uhlig奖和技术成就奖、美国材料协会 (ASM) Brian Ives奖、美国材料防护与服役协会 (AMPP) Oladis Troconis de Rincon奖、加拿大矿业冶金与石油协会 (CIM) 杰出讲座奖、加拿大冶金与材料协会 (MetSoc) 金属化学奖、国际先进材料协会 (IAAM) 金质勋章等,为美国腐蚀工程协会 (NACE)、英国腐蚀协会 (ICorr) 、英国材料矿业与矿产协会 (IMMM) 、国际先进材料协会 (IAAM)和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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